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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法裁決發展核武器
2003.1.3  3:06:53 PM      閱讀4188次
 (Islam Online﹐2002/12/25﹐伊光編譯)
    

  埃及艾資哈爾教法委員會12月24日發表教法裁決﹕穆斯林國家應當發展核武器﹐進行自衛和抵抗侵略是伊斯蘭賦予的特權和責任。 教法裁決說﹕“大能的真主啟示穆斯林社會應當掌握必要的武器和軍需後勤﹐用來捍衛伊斯蘭的利益﹐保障安全﹐對抗侵略。”


  “伊斯蘭的敵人正在圍攻穆斯林社會﹐他們千方百計﹐要把穆斯林社會逼上一條絕路﹔ 在這樣的局勢下﹐穆斯林沒有其他自衛的途徑﹐只有採取必要的措施﹐挺起胸膛﹐讓敵人的心裡充滿恐懼。” 這個教法裁決引證【古蘭經】的經文警告“穆斯林社會要警惕敵人的陰謀詭計﹐要有所準備﹐在武力上如果不能超過敵人勢力﹐也應當與他們旗鼓相當。”


  艾資哈爾教法委員會的成員之一謝赫艾拉•桑納維希對記者說﹕“伊斯蘭指導穆斯林應當用最先進的武器武裝自己﹐絕不是誤導穆斯林在世界上橫行霸道﹐而是針對真主的敵人﹐使他們感到懼怕﹐不敢胡作非為。”


  北美洲伊斯蘭協會前會長穆扎密爾•希迪吉博士在回答同樣的問題時說﹕“我們不應當責問穆斯林社會是否應當擁有核武器﹐而應當問穆斯林怎樣使用核武器。”


  他說﹕“伊斯蘭要求人們保護自然環境﹐包括外層空間的環境﹐人類都不應當污染大自然﹐但是﹐當世界沒有一個公正法制的情況下﹐這些都是空想﹐實現不了。


   伊斯蘭是和平的宗教﹐個人、家庭和社會的全面和平。 伊斯蘭主張人與人之間的和平﹐保衛世界和平﹔伊斯蘭從來都沒有鼓吹過黷武主義。 但是﹐我們生活在一個很不理想的世界上﹐因為邪惡的勢力在惡化這個世界﹐使這個世界變成腐敗。”


   他說﹕“為了世界和平﹐穆斯林社會有責任制止戰爭﹐穆斯林必須加強實力﹐使那些好戰的邪惡勢力在企圖發動戰爭的時候三思而行﹐不敢輕舉妄動。 伊斯蘭沒有限制穆斯林只能使用什麼樣的武器自衛﹐沒有局限穆斯林只能用大刀和長矛﹐不許可使用現代化武器。 伊斯蘭反對大規模的殺傷和破壞﹐但並沒有限制發展各種類型的自衛武器。”


  穆斯林在戰爭的行動中是受到限制的﹐真主不許可穆斯林傷害平民﹐殺害動物﹐破壞莊稼和自然環境。 先知穆聖曾經領導過許多次伊斯蘭自衛戰爭﹐每次出征前﹐他都要對部隊訓話﹕“不要傷毀任何無辜的人﹐不要殺害兒童和婦女。”


  其他學者們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﹐原子彈、核武器等這類大規模殺傷性武器不是穆斯林發明的﹐一直到現在﹐穆斯林社會仍舊認為人類不應當發展這樣的武器。 可是﹐世界的強國在瘋狂備戰﹐當今世界上有五萬顆核彈﹐都是掌握在非穆斯林手中﹐他們隨時都準備殺人﹐威嚇全世界的安全和太平。 希迪吉博士說﹕“你們去走訪普通老百姓﹐沒有一個人希望看到這種武器﹐民眾都反對發展核武器。 但事實存在著﹐這種武器的存在並且迅速發展就是一種刺激﹐成為一種需要﹐誰再遲疑﹐沒有這個東西﹐就要受到屈辱和壓迫﹐沒有安全和太平。”


  他說﹕“這個世界很不公平﹐許多貧困的國家眼看著窮苦的人飯都吃不飽﹐無錢辦學﹐兒童唸書很困難﹐但是﹐他們為了國家的安全﹐必須花費大量的金錢發展新式武器﹐否則就不能自保。” 他的這番話﹐意思是指巴基斯坦﹐那個國家在外部壓力下﹐因為印度試驗和製造了核武器之後對巴基斯坦炫耀武力﹐因此﹐被迫在人民缺衣少食的情況下不得不發展核武器﹐保衛國家安全比吃飯更重要。


  他說﹐穆斯林社會應當堅持反對戰爭﹐反對擴散核武器﹐穆斯林國家和人民應當團結起來﹐呼籲所有的核國家如美國、俄羅斯、英國、法國、以色列、印度、巴基斯坦以及其他擁有核武器的國家應當克制﹐遵守國際協約﹐核子能只應用在和平的目的﹐永遠不使用核武器。

 

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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